国家政策2024-06
关于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
生态环境部等15部门联合印发,22项重点任务;到2027年制定出台100个左右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,初步构建因子数据库与碳标识认证制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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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态环境部等15部门联合印发,22项重点任务;到2027年制定出台100个左右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,初步构建因子数据库与碳标识认证制度。
明确制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、加强碳足迹背景数据库建设、建立产品碳标识认证制度三大抓手。
填补国内产品碳足迹核算通用标准空白,指导具体产品核算标准编制。
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组织有条件的城市聚焦重点产品先行先试,鼓励企业按市场化原则开展碳标识认证。
江苏率先建成省级碳足迹公共服务平台,实现"数据—核算—认证—采信"四段式服务。
2026年起对钢铁、铝、水泥、化肥、氢、电力等进口产品征收碳边境调节费用,出口企业需提交合规碳数据。
动力电池须按欧盟方法开展碳足迹声明并逐步设定碳足迹限值,影响电池及新能源汽车出口。
产品碳足迹量化的国际标准,与 GB/T 24067 衔接,是国际采信的方法学基础。
注:政策原文链接将在正式版接入政府官网源站;本页为栏目演示。